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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《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》2021年度项目征集的通知
发布部门:大兴区人民政府
发布时间:2022年10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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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 各镇、街道、临空区管委会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、大兴经开区(大兴国际):

  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,依据《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》,现开展2021年度(2021年1月1日-2021年12月31日)项目征集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条件

 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《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》项目申报指南。对符合本办法规定且同时符合大兴区其他支持政策的,按照“不重复支持”的原则予以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  二、申报支持范围

 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大兴区行政区范围内(划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除外)依法进行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、统计登记的氢能相关企业。

  三、申报方式

  请各属地、园区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,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并出具项目推荐函,填写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。

  四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
  请各属地、园区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(一式六份,电子版光盘一份),于11月4日17:00前将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303室。

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

  2022年10月26日

  (联系人:路森、陈梓依;联系电话:010-89292015,010-89292021)